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金河煤礦“12·8”傷亡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12月8日17時46分,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金河煤礦(以下簡稱金河煤礦)地面選煤樓101膠帶輸送機距機頭3.65m的膠帶輸送機底托輥處發生一起傷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1.80萬元。
事故發生后,金河煤礦向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報告了事故情況,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按程序向相關單位報告了事故。接到事故報告后,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蘭州監察分局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
2019年12月9日,按照事故調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蘭州監察分局牽頭,會同蘭州市應急管理局、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委托蘭州市紅古區監察委員會)、蘭州市公安局(委托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蘭州市總工會(委托蘭州市紅古區總工會)等有關部門,依法成立了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金河煤礦“12·8”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分析論證、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類別,提出了對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于2000年3月由窯街礦務局整體改制而成,2008年7月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變更為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8月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組建甘肅能源化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其股東由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變更為甘肅能源化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駐地位于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設有安監部、生產部、通滅部、機運部等安全管理部門,現有三礦、金河煤礦、海石灣煤礦、天祝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等4處生產礦井。
(二)金河煤礦概況
1.基本情況
金河煤礦位于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窯街鎮,前身為窯街礦務局一礦,1958年8月1日開工建設,1970年2月5日投入生產,2003年8月破產重組后更名為窯街煤電有限公司金河煤業公司,2008年8月更名為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金河煤礦。
礦井為平峒上、下山開拓方式,主采煤二層,采用走向長壁綜采放頂煤開采,原設計生產能力90萬噸/年,通過技術改造,核定生產能力為120萬噸/年。礦井有七個采區,現主采采區為六、七采區。截止2019年11月底礦井剩余資源儲量2953.9萬噸,可采儲量1866.3萬噸。
礦井現有三個進風井,兩個回風井,通風方式為兩翼分區對角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總進風量為10820m3/min,總回風量為11252m3/min。
礦井為煤與二氧化碳突出及沖擊地壓礦井,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為Ⅱ類自燃,最短自然發火期為55天;煤塵和油頁巖巖塵均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數31.31%;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簡單。
礦井裝備有安全監測監控、人員位置監測、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六大系統”以及黃泥灌漿、工業視頻監控、注氮防滅火、分布式光纖測溫、采空區狀態多參數在線監測和SOS微震監測等系統。
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全礦共有在崗職工1905人,設置機關部室11個,基層區隊12個,專業技術人員119人,三項崗位人員645人(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49人,特種作業人員495人)。
2.礦井“三證一照”情況
礦井“三證一照”齊全有效。
證照名稱 | 證照號 | 有效期限 |
采礦許可證 | C6200002009121120055455 | 2020年11月30日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甘)MK安許證字〔2018〕G0359B | 2020年11月30日 |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 620111196608270517(黃 衛) | 2021年3月7日 |
工商營業執照 | 620000000004753 | 2051年12月29日 |
3.事故發生前礦井狀態
事故發生時礦井處于正常生產狀態,當班帶班副礦長周慶國在井下1495二聯巷帶班。
(三)事故地點概況
通過現場勘察、調查詢問和查看視頻監控,綜合分析認定事故地點為:選煤樓101膠帶輸送機距機頭卸載滾筒3.65m處的膠帶輸送機底托輥處。
1.選煤樓基本情況
選煤樓上下共分為五層。一樓為休息室,二樓安裝有401膠帶輸送機、501膠帶輸送機、502膠帶輸送機、301膠帶輸送機,三樓安裝有1臺單軸振動篩和104手選膠帶輸送機,四樓安裝有101膠帶輸送機,五樓為配電室和集中控制室。
2.101膠帶輸送機基本情況
101膠帶輸送機總長度121.4m,平巷段長29.3m,斜巷段長92.1m(坡度16°),膠帶輸送機機尾與礦井新平硐膠帶輸送機通過溜槽搭接。101膠帶輸送機變坡點靠機頭側8.3 m處布置有1組油頁巖溜槽(溜槽上口尺寸為1300mm×600mm),溜槽上部通過犁式卸料器卸油頁巖。
101膠帶輸送機走廊總長度125.35m,寬度4.5m,高度2.7m。走廊右側(膠帶輸送機運行方向,下同)設有人行臺階,人行道最大寬度1.15 m,最小寬度0.8m。左側膠帶輸送機機架距走廊墻體0.9m,膠帶輸送機變坡點靠機頭側3.1m處安裝有一組行人過橋。
3.事故地點主要設備設施情況
事故地點附近安裝的設備設施有:
(1)101膠帶輸送機:型號DTL100/450/75,長度121.4m,帶寬1000mm,帶速2.0m/s,運輸方式為上運,驅動裝置在人行通道側(電機護罩到墻體距離為1.1m),膠帶輸送機由機尾向機頭運行,最大輸送能力為400t/h;配用電機型號:Y280S-4,額定功率:75kw,額定電壓:380V/660V ,額定電流:120A。
(2)電氣設備:機頭間有KF2006型控制箱1臺、語音擴播電話1臺、KXH127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語言聲光信號器2套,距機頭卸載滾筒3.3m處的膠帶輸送機上部安裝有1組噴霧灑水裝置。五樓配電室安裝有2臺可編程控制器(PLC)柜(型號為PLCG型,具有打滑、超溫、堆煤、跑偏、急停、撕裂、煙霧、張緊力下降保護功能)。
(3)其它設施設備:101膠帶輸送機頭右側墻壁有消火栓箱一個,機頭正對面墻壁有暖氣管路一組,窗戶四個,右側有消防器材架一組,消防設施齊全;機頭頂部有四盞照明燈,膠帶輸送機急停拉線及急停保護開關安裝在膠帶輸送機行人側機架上,距膠帶輸送機機尾21.6m處安裝有1組急停保護開關,通過拉線鋼絲繩延伸至機頭和機尾,其中膠帶輸送機變坡點處沿線急停拉線鋼絲繩被人為鎖死。膠帶輸送機頭、中段、機尾處各安設防跑偏裝置一套。距機頭卸載滾筒8.2m處安裝有1個攝像頭。
101膠帶輸送機機頭防護設施:101膠帶輸送機機頭卸載處護罩齊全完好,護罩左側留有觀察孔,尺寸為0.4m×0.6m。機頭驅動架左側裝有1個(膠帶輸送機運轉方向)0.83m×0.66m可以打開的防護欄,右側裝有2個固定的護欄,規格分別為0.73m×0.74m及1.38 m×0.66m。膠帶輸送機機身內側通道口裝有0.98m×1.1m可以打開的護欄門1個,機身行人側膠帶輸送機架上全長安裝0.55m高的防護欄。
相關法規:
(1)《選煤廠安全規程》5.2.6規定:“各種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安設可靠的防護裝置”。
(2)《選煤廠安全規程》11.1.2規定:“帶式輸送機長度超過50 m時,各重要工作地點必須設置中間‘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
(3)《煤炭工業礦井監測監控系統裝備配置標準》2.0.2規定:“礦井視頻監控系統具有現場實時圖像采集、傳輸、存儲、處理、顯示、打印、視頻報警、控制等功能。用來監視煤礦井下、地面生產環節和設備的實時場景,并可實現事故視頻報警和聯動報警”。
(1) 選運隊《膠帶輸送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操作位置,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嚴格遵守‘機動人不動,人動機不動’”。
(2) 選運隊《膠帶輸送機司機交接班制度》規定:“交接班時劃定的衛生區必須清理徹底”。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善后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12月8日中班12時30分,選運隊值班隊長陶紅兵主持召開班前會并負責分工。當班出勤13人,其中裴玲玲負責101膠帶輸送機機頭,李永霞負責101膠帶輸送機中間段,付智負責101膠帶輸送機機尾。13時左右當班作業人員陸續到達各自地點開始作業。17時24分,裴玲玲打開101膠帶輸送機機頭護欄清理落煤,17時46分,裴玲玲使用耙子清理落煤時,突然被卷入底膠帶和托輥之間,頭部撞到托輥上。
(二) 搶險救援過程
19時51分,李永霞發現裴玲玲夾在底膠帶和托輥之間,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并向上級匯報,調度室接到匯報后立即向礦領導匯報,并啟動應急預案。選運隊值班隊長陶紅兵趕到現場后,組織人員將101膠帶輸送機的底膠帶割開,將裴玲玲救出。趕到現場的礦山救護隊將裴玲玲送往蘭州市第五醫院進行搶救,經搶救無效于2019年12月8日20時45分死亡。
(三)傷亡人員情況
蘭州市紅古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報告》(蘭紅)公(司)鑒(法)字〔2019〕5號認定:裴玲玲系生前受鈍性物體的外力作用致閉合性顱腦損傷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年齡 | 文化程度 | 工種 | 籍貫 | 傷亡程度 | 參加工作時間 | 安全教育情況 |
裴玲玲 | 女 | 漢族 | 31 | 大專 | 膠帶輸送機司機 | 甘肅民勤 | 死亡 | 2018.4 | 礦內安全培訓 |
(四)事故發生時間和報告情況
根據調查取證、調查詢問和視頻監控錄像,分析認定事故發生時間為12月8日17時46分,發現事故時間為19時51分,金河煤礦礦長黃衛于20時05分接到事故匯報。
12月8日20時58分,金河煤礦礦長黃衛向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蘭州監察分局報告了人員傷亡情況,無遲報瞞報。
(五)對本次事故應急處置的評估
對于本次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分析救援報告及現場實際救援經過,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