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7年11月14日,電氣部安排維修班黃XX、潘XX、劉XX進行機修車間35噸行車大修工作。10:00電纜更換完畢,預備開小車來回拖動試驗電纜滑車的靈活性。試機時,發現電纜車被卡住,黃XX安排劉XX在16米層的行車上繼續觀察滑車情況,潘XX下去7米層負責行車開關起動操作,黃XX自己在行車北側的觀察口觀察。10:35左右,三人經過口頭初步確認,潘XX點動了行車開關,這時劉XX大叫“往回開”,估計是行車壓到劉XX的手了,黃XX緊跟著用對講機呼潘XX往回開。當時由于磨機在開,噪音太大,聽不清,情急下,黃XX就迅速跑到7米層,通知變相往回開,由于慌張,將線換錯,點動行車開關,行車繼續往前走,黃XX、潘XX兩人緊急停車再次換相,點動行車才往回開。黃XX上16米層平臺,發現劉XX的左手大拇指已斷,隨后與設備部同事一起將劉XX扶下樓送往醫院搶救。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當事人安全意識不強,明知在操作行車,在未確認停機的情況下,將左手大母指放在行車行走輪的滑軌上,是導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班主管為圖省事,未裝正、反轉接觸器,而只安裝了一個接觸器,需反轉時要在接觸器上進行換相操作,這也直接導致了此事故的發生。
3.事故發生后,當班人員處理事故經驗不足,精神處于慌張狀況,是導致事故發生又一原因。在不明當事人受傷狀況下,就直奔樓下進行換相操作,欲將行車回走,慌亂中又將換相線接錯,欲回走的行車卻向前走,情急下再次換相后才跑上去看當事人,由于行車的來回行走導致當事人受的傷害進一步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