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平潭鎮怡發華鼎興科技園區的惠州市貝斯特膜業有限公司車間內發生一起亡人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2025年1月15日惠陽區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由惠陽區應急管理局、惠城區應急管理局、惠陽區公安分局、惠陽區總工會和平潭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組成的惠陽平潭惠州市貝斯特膜業有限公司“1·12”一般亡人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同時,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具體情況如下:
事故原因分析
1. 盧某新
(1)違規作業。盧某新未按照《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24)第6.3.10條以及貝斯特公司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作業,未將原料接料桶連接靜電接地裝置,導致泵料過程產生的靜電無法導除、靜電積聚,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專業知識與安全防范意識缺失。盧某新通過多次旋轉解開纏繞在一起的動力壓縮空氣管與接地線并采取噴濺式放料方式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容易產生靜電積聚。
2. 貝斯特公司
(1)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管理架構不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貝斯特公司、玖美公司、華鼎興公司等多家任職;未對派遣到華鼎興公司廠房作業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完全交由華鼎興公司代管;調配車間崗位操作規程不完善,對抽放料作業等規定不嚴格、不明確。
(2)未按規定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崗位操作內容不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會議及崗位操作規程均未提及抽放料操作等有關要求,未能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
(3)未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時發現并消除氣動泵出料軟管內部導靜電金屬絲未與氣泵端緊密連接、氣動泵接地線與氣泵端連接處斷開等事故隱患,氣動泵靜電接地措施失效未能保證作業安全。文末事故調查報告中,附有現場防靜電措施照片,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建議,